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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航关于调整国内航线客运手续费的通知
作者:admin 来源:深圳航空 发布时间:2016-06-24
    深航关于调整国内航线客运手续费的通知 
     
    各销售代理人:
            根据民航总局《关于国内航空客运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航发【2016】6号文件)管理规定,国内客运手续费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按销售额比例支付,改为按每张机票定额支付手续费。经研究决定,自销售日期2016年7月1日起,深航按航段向代理人支付定额手续费。具体如下:
    一、适用日期
    销售日期:2016年7月1日起
    二、适用范围
    深航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(含国际航班国内段)。
    三、支付标准
    舱位性质
    舱位
    备注
    付费标准
    F
    F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头等舱正价
    50
    F
    P
    A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头等舱折扣
    30
    C
    C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公务舱正价
    50
    C
    D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公务舱折扣
    30
    G
    G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舒适经济舱
    25
    Y
    Y
    B
    M
    U
     
     
    8至全价
    25
    Y
    H
    Q
    V
    W
    S
    E
    4至75折
    18
    Y
    L
    K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特价4折以下
    10
    Y
    R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 
    国际联程
    18
    Y
    J
    Z
    T
     
     
     
    产品、国内联程
    10
     
    四、适用条件
    1.深航授权代理销售一张(即一名旅客/一张机票)深航实际承运的客票,按每个航段的舱位,给予相应的代理手续费;
    2.适用于深航中性客票及电子运输凭证、深航B2B系统销售客票;
    3.不适用于婴儿票、团队票、补差价票以及兑换票;
    4.如客票退票或签转至外航,则代理人已经享受的客运手续费必须返还深航。
     

    特此通告!


   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委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6月22日